三是能结合各校的教育教学实际。结合各校的教育教学实际确定陶研课题的选题,能够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对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推动作用,各陶研课题的确定均能立足校本、师本、生本,从学校的特点和研究的实际出发,所确定的课题有比较明确的针对性、现实的指导性和实际的操作性。如:江苏省南通中学的《“教学做合一”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研究》、如皋市安定小学的《胡瑗“商讨教学法”与陶行知“教学做合一”理论的整合与实践研究》、南通市小海初中的《农村薄弱初中有效课堂教学的实践研究》、南通市八一中学的《教学做合一思想在初中数学中的运用策略研究》、海门市东洲中学开发区校区的《以陶行知教育思想推进开发区地域学生和谐人格构建的研究》、海门市机关幼儿园的《陶行知教育思想在幼儿园教育中的运用与研究》、如东县掘港小学的《陶行知教育思想与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的研究》、如东县县级机关幼儿园的《幼儿健康教育的生活化研究》、海安县曲塘幼儿园的《基于幼儿园和谐文化建设的农村集镇幼儿园同伴交往能力的实践研究》。
由于各主持人注意了以上三个结合,我市“十一·五”陶研课题都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内涵和时代意义,更具有较强的实践研究价值。自去年下半年至今,凡申报的陶研课题,经市陶研会的推荐,大都已被省陶研会批准立项,有的已升格为规划办的规划课题,有的将推荐申报至中陶会立项或作为中陶会总课题《借鉴陶行知教育思想,推进教育多元和谐发展的实践研究》的子课题。
(三)优化管理,切实保证陶研课题研究的规范
南通市教育局即将出台《关于加强南通市中小学教学竞赛、论文评比、教科研课题规范管理的意见》,要求市级教科研课题由市规划办扎口管理,教科、教研、陶研会等部门的市级课题均须报市规划办备案确认,并要建有相应的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南通市教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规范管理。为此,我们需明确做到:
一是要实施规范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组织保证。“十·五”期间,我市少数陶研课题因主持人调离原单位或学校撤并等原因而无人问津,我们已将这类课题注销;一些课题虽进行了研究,且运行良好,但还没结题,我们希望尽快结题或申请转“十一·五”课题继续研究;还有些课题,县(市)区教科部门已经组织结题,我们要求这类课题单位能报各县(市)区陶研分会及市陶研会备案。



